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1月1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了使疫苗接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疫苗接种人群范围
针对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公务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年龄范围在18—59周岁。
二、疫苗接种免疫程序
新冠病毒疫苗免疫程序为2针,2针次之间间隔28天。随意调整免疫程序可能影响安全性、免疫应答效果和免疫持久性。
三、新冠疫苗接种点设置
新冠疫苗接种点:市人民医院,卡若区人民医院及各县区人民医院,按照要求,各个接种点均配备了具有疫苗接种资质医护人员实施疫苗接种工作。
昌都市人民医院接种点在昌都市人医院门诊负一楼,保健科旁边。从1月11日起每天上午9:30分到13:00分,下午3:30分到18:00分。
卡若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在卡若区人民医院新区门诊楼二楼。
四、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
11个县(区)人民医院及市人民医院作为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同时,各个接种点上均配备急诊急救人员现场进行医疗保障。
五、疫苗接种需要注意事项
一是接种人员到各接种点需佩戴口罩,疫苗接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有效期内的护照或签证等相关证件。
二是接种之前需填写《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接种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文字材料。
三是为使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个人不得单独预约接种,接种者由单位统计汇总后报至市卫健委统一安排接种时间。
四是对疫苗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发热、患有严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人群;新冠肺炎康复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夫妇,以及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其他有可能高暴露风险的人群;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等人群不适宜接种。
五是接种完后,所有受种者需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后方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