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类乌齐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3月25日在类乌齐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类乌齐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同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发展,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全力推进经济回升向好,全县在多重挑战中实现了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收支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23565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505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2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35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35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310万元,上解支出215万元,调出资金59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9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2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16031万元下年继续安排支出。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416万元,其中:增值税1009万元,企业所得税113万元,个人所得税28万元,资源税3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3万元,印花税76万元,契税53万元,环境保护税29万元。非税收入3795万元,其中:专项收入47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8万元,罚没收入7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3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0万元,其他收入1051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27万元,国防支出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59万元,教育支出3455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5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10万元,农林水支出480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8万元,其他支出1900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2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486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2万元,调入资金59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54万元,上年结转1453万元。
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486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6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8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954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9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18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03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县新增政府一般债务7295万元。其中:再融资用于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500万元、在建农村公路项目3477万元,长毛岭乡贡达村公路岔口至龙桑村公路项目318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务1953.6万元,用于置换PSL水利贷款项目1953.6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人饮建设项目和紫曲源头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
截至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76854.34万元(一般债务45800.74万元、专项债务31053.6万元),2024年政府债务偿还利息2360.98万元(一般债付息1427.92万元、专项债付息933.06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为76854.34万元(一般债务45800.74万元、专项债务31053.6万元)。
(四)2024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围绕全县年度重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保障“三保”、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在财政平稳运行、服务战略、改革创新开放等方面下功夫,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
1.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和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了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落实扩内需刺激消费资金258万元,支持类乌齐县“早夜市”“三大节日”促消费、仲确非遗文化旅游宣传(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促销引流,增强市场消费活力,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三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涉农整合资金20480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提升农业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2.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资金40804万元,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二是坚持注重完善就业创业扶持体系。落实就业补助等资金540万元,让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持续受益,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2420万元及农牧民技能培训经费260万元,完善就业创业扶持体系,促进农牧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资金2785万元,支持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救助、扶残助残、特困供养等;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276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养老保险县级配套等130万元。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落实资金3361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乡居民体检等,卫生健康服务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五是增强公共文体服务能力。健全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落实资金1108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旅游行业以及体育事业等,繁荣发展文体事业;落实资金285万元,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六是持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落实资金854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万元,落实资金51万元,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让居民群众受益。落实资金3919万元,推进160套干部周转房建设,解决干部住房难问题。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资金4260万元,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推进卫生治理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打造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八是促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落实双联户长补助资金222万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落实资金988万元,有力保障公安司法部门办案装备配置、警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3.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推进财政科学精细管理。
强化预算管理。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全年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占财政支出70%以上,安排81023万元,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确保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限额760万元。其中: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706万元。常态化、全方位、全覆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512万元,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县委政府重点安排支出。
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财会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管控预算指标执行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压紧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尚未拨付的结余沉淀资金进行收回,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
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方面、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等实质性挂钩,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安排下年预算,坚决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强化税收征管。抓好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在减税降费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完成预期目标,大力培植涵养税源财源,强化征管部门协作配合,做细做实征管主线工作,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强化风险管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突击花钱,及时通过预算审计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化解本级存量暂付性款项3200万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受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的矛盾愈加突出,可用财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预算资金闲置情况较为突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全面综合”。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深挖资金潜力,增强统筹调控能力,加大与上级转移支付、本级可调控财力、存量资产资源、政府债券等结合力度,确保区市党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项目资金需求落实落细。
“压减一般”。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降低行政成本。
“突出重点”。将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的首要任务,在保障“三保”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全力保障维护稳定、教育医疗、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支出,确保必保事项不遗漏。
“强化执行”。压实压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安排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刚性约束。
“讲求绩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约束,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或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适度压减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三)2025年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财力预计为18127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6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031万元。安排支出181275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40万元,国防支出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421万元,教育支出398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19万元,农林水支出474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98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0万元,其他支出326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66万元。安排本级预备费290万元,上解支出21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44万元,上年结转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预计为547万元,收支平衡。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5年预算执行年度开始后,如本预算草案仍未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为保障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们将提前下达以下支出:部门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四)2025年本级预算安排的重点
1.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资金1941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产业类项目7个,交通类项目2个,水利类项目2个,美丽宜居项目3个,贷款贴息项目2个。落实资金350万元,推动饲草产业发展。
2.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安排地方教育本级配套资金1042万元,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安排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优抚对象补助等2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9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本级配套资金2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50万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资金102万元,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资金本级配套资金500万元,退休干部职工护工费12万元。“双集中”供养机构运行经费13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400万元,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86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6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50万元。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金100万元,三大节日慰问经费133万元。落实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经费82万元,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资金49万元。
3.推动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维护人居环境久美。安排资金843万元,其中:保障城管环卫配套资金597万元、县乡(镇)垃圾填埋场和转运站经费276万元,生态环境执法辅助人员工资28万元,县域环境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农村试点环境监测费125万元,河长制专项资金和防汛资金16万元等。
4.坚决维护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安排双联户补助277万元、国防动员工作经费93万元、政府专职消防员及业务专项经费724万元、维稳经费30万元、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15万元,乡(镇)专职网格员经费38万元。驻寺干部特殊岗位津贴240万元,信访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强基惠民工作及生活补助资金2132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经费169万元。
5.其他方面。党建经费156万元、基层党组织经费420万元、“红色昌都。振兴奋进”主题活动经费300万元、村委会运行经费50 万元、乡镇干部职工生活补助353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经费60万元、经济普查相关经费105万元、工会会费500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安家42万元、政府债务付息2342万元。
三、2025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着力在提效上下更大功夫,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经济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动各项财政政策尽早落地见效。
(二)重点支持我县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放大投资效应,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三)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安排部署,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四)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强化基层财政“三保”责任落实,强化库款保障情况监测预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
(五)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六)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会计监督。财经法纪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行为约束。我们将继续配合县人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宣传,重点是对预算执行部门的领导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主动有为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的重要作用,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为实现类乌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1.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预算草案: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和动用,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 下达地方和部门、留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9.地方政府债务:包括隐性债务、法定债务,法定债务又包括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只有省级财政部门具备债券发行资格,转贷各地市、县区)。
10.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障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