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一部分 概况
类乌齐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类乌齐县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乡(镇)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类乌齐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类乌齐县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类乌齐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职人选和免职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四)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五)指导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指导乡(镇)纪委工作。
(六)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八) 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情况。
1、基本人员: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分别为: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含参公人员 X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单位实有在编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在编 14人,事业在编(含参公 )5人,机关后勤人。
2、其他人员。
(1)退休人员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机关后勤0人。
(2)生活补助人员1人,其中:公益性岗位0人,志愿者1人。
(3)、公务用车辆
编制0辆,实际0辆,其中:越野车0辆,无超编、超标准、超范围配备车辆。
县委巡察办下设1个机构,为中共类乌齐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县委巡察办和1个常设巡察组行政编制6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常设巡察组正科级组长1名、副科级副组长1名。其中一名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巡察组组长、一名巡察组副组长,一名四级主任科员、一名一级科员,无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749.0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收入566.02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9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74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03万元,占10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74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3万元,占100%。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9.0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 566.02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9万元、以上共计749.03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749.03万元,比上年减少49.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76.39万元,占10.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49.33万元,占6.5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57.29万元,占7.64%,行政运行支出566.02元,占7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支出合计749.0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66.02万元;基本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7.29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0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5.8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02.07万元、津贴补贴351.69万元、奖金3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2万元、住房公积金57.291万元、医疗费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2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0.12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2.88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无安排。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43.2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0.12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2.88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总计74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3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749.03万元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