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全市和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自治区、市级和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5)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平衡申请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拟订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规划。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
(13)负责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6)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拟订能源储备政策措施;负责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17)组织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18)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9)研究提出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0)管理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市在我县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县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1)拟订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2)拟订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3)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拟订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6)提出优化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27)负责提出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各级用于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28)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29)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引导和推动“智慧丁青”建设;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30)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按规定权限负责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丁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县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31)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32)负责全县工业、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33)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
(3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35)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3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8)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人员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3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
(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现实有人数行政编制7人,机关工人1人,公益性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1316.3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566.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3.33万元,占90.3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56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7万元,占3.18%;项目支出4421.03万元,占96.82%。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6.30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123.33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442.97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0.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5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万元共计4566.3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4566.3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45.27万元,比上年增加61.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4421.02万元,比上年增长1564.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和人员比起上年均有所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14.96万元,占0.3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10.00万元,占0.22%;农林水支出预算数170.42万元,占3.73%;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4359.69万元,占95.4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11.22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支出合计658.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项目60万元,物资储备库及区域性应急物资:27.2136万元,自治区救灾物资管理经费:22.9296万元,基本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65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485.3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55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8.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36.2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36.56万元、津贴补贴374.54万元、奖金33.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13万元、住房公积金19.55万元、医疗费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0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65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96万元、差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2万元,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1.75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65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96万元、差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务用车编制适量1辆,实际保有量1辆,均属其他公务用车。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总计65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02万元,项目支出110.14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658.16万元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局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