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年 4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水利工作的政策性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水规划、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资源有关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九)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重载跨区域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程的防御洪水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类乌齐县水利局根据职能不设内设机构,我局行政编制为2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5595.2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8.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26.47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59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8.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26.47万元。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55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5万元,占0.064%;项目支出5236.23万元,占99.9%。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5.2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68.81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547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共计5595.28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5595.28万元,比上年增加31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59.05万元,比上年增加20.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5236.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和人员比起上年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37.28万元,占比0.007%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21.37万元占比0.00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27.96万元,占0.005%,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0.005%,农林水支出5478.65万元,占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支出合计5595.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为:以工代赈项目32.55万元,财政收回指标3.96万元,觉恩卡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10.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及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29.3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及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76.59,打曲河卡玛多乡那龙村段河道治理工程1531万元,达郭村扎沟村山洪治理工程55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防汛专项资金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河长制湖长制等各项经费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6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49万元支出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7万元,基本支出为35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1万元,津贴补贴171.98万元,奖金18.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7.28万元,医疗保险2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万元,医疗费2.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96万元。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95.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41.07万元,基本工资49.1万元,津贴补贴171.98万元,奖金18.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7.28万元,医疗保险2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万元,医疗费2.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9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7.19万元、电费0.2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用车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收入0万元,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燃料费预算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以上均为不涉及。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7.19万元、电费0.2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用车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 7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4.8万元,固定资产146.2万元。
1.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694.8万元。2.固定资产原值132.3万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3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涉及公务用车编制车辆预算6万元。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5.2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68.81万元,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547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共计5595.28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涉及扶贫资金的项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局存在举借债务情况。1、打曲河卡玛多乡那龙村段河道治理工程1531万元,2、达郭村扎沟村山洪治理工程5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