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执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固定权限安排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运行调度与执法检查。
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三、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源头把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规范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严格控制能源不合理消费,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四、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本县市场价格动态,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能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稳定,为政府价格调控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类乌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