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乌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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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乌齐县统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类乌齐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昌都市统计局指导下紧紧围绕类乌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为主线,稳步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高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法治理论学习。一是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近年来,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利用统计局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自学,学习法治思想、统计违法案例等,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切实增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学习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重要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同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法违纪问题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要求全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教训、严守底线,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更好服务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常态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3次。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监督意见》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切实增强了贯彻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法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每月网报期间,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尤其对数据波动异常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报表,做好数据质量核查。二是集中数据核查,对全县一套表在库企业进行集中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三)增强法治观念,持续开展统计专项培训。县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依法治统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形成逢会必讲法治,逢培训必学法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近年来,全局各专业组织召开培训会10余次,充分利用普查、抽样调查、专业培训开展法制教育培训,重点从普查清查、统计制度、指标解释、审核条件等方面加强了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夯实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共培训人员(含普查人员)400余人次。

(四)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精神。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制专业人员为主体,分专题对全局干部进行普法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二是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进行普法宣教活动。

(五)坚持依法治统,坚决杜绝统计造假现象。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利用自治区统计局对昌都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积极组织召开局党支部专题会议,结合类乌齐县统计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查阅相关账目和统计报表等方式开展统计数据核查,严肃工作纪律,不走过场,如实填报核查结果,确保核查到位。近年来,共核查单位、企业及调查对象200余家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个别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知之不多,了解不深,对依法统计、数出有据、台账资料健全等规范要求认识不到位。二是对企业的精准指导服务还不够。统计法治和业务培训精细化不足,对业务理论培训多但实践性操作培训少,统计培训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对统计调查对象指导服务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要求,不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持续开展企业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辖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在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相关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指标有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数据失实、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扎实开展调查单位月度(季度)数据核查、入退库专项检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以严的主基调,零容忍的态度,用好统计监督利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整治统计造假问题,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全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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