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1-1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直接审计相关事项,按规定对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