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昌都市
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自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藏经信发〔2019〕258号)精神,2020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明同志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宏杰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泽旺德西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曲培同志、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青扎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工会、团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民航昌都站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昌都市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春运综合协调,负责会同有关单位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健全完善春运工作机制,特别是公安、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级本部门春运工作,并将春运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和春运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于2020年1月4日前上报市春运办。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运力保障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的摸底调查,并根据旅客和重点物资春运需求,结合各站点实际,优化运力配置。根据全市春运工作安排,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客运运能。民航昌都站要通过安排加班,增加航班班次,提高办理登机手续、安检、行李输送工作效率等方式,加强航空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局、顺康客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结合昌都实际,适当增加客运班车、包车,组织好城乡交通运输,重点做好车站、机场的衔接疏运工作,加大农村道路运力投入力度,为城乡居民往返内地、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提供方便快捷的陆路运输保障。另一方面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春运期间,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组织原则,在做好客运保障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油气、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市场重点物资正常供应和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定有序。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人员和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一)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交警支队、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强化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教育,加大对广大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其充分认识安全运行的重要性,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客货混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二要开展安全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对投入到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运行情况,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查处,坚决避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承担春运任务,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良好运行。三要强化重点部位监管。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运管分局、交警支队要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隐患特别是严重超载行为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对山区道路和江河渡口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安全监管。民航昌都站、客运站等部门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品”检查制度,增设检查设施,严禁旅客将“三品”带上交通工具。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站和临时执勤岗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安保力度,严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黑车非驾、客货混载等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县(区)要强化旅游包车监管,依靠乡(镇)基层组织,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运输企业要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并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狠抓春运治安。市公安局和民航昌都站要密切沟通配合,重点强化春运期间交通沿线、车站、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完善安全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交通重点部位各类破坏治安环境行为,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同时,要认真做好车站、机场及其周边人员聚焦区域反恐防暴相关工作,加大对治安复杂地区巡逻力度,切实强化社会面秩序管控和维护,确保大中小事皆不出。
四、扎实做好应急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市、县(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认真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设立春运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一)增强应急预案针对性。市、县(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总结历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运力下降、客流骤增、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情况,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运输企业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组织应急处置队伍,提前准备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二)强化应急协作配合。市、县(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要求,建立春运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春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各类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
(三)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市、县(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履职尽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模,科学分析、准确研判,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并在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春运工作事关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管理,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优化春运市场环境。
(一)规范市场秩序。顺康客运公司等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价、涨价,扰乱合理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票”“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积极开展安全出行的宣传工作,为全市春运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县(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春运监督举报电话,保证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为广大乘客旅客维护自身权益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强化正面宣传,加大春运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增强信息服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民航昌都站、顺康客运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渠道发布春运政策措施、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运力安排特别是班次延误等动态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信息便利。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要按照“内容醒目、指示清晰”的要求,规范完善引导标志,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不断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的便利性。
六、提高春运服务质量,践行为民服务理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对重点群体的针对性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民航昌都站、顺康客运公司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开通电话订票、网上订票、异地售票等多渠道售票以及延长售票时间等方式,提高旅客出行便捷性。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要采用设定专窗、预定团体票等措施,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购票服务。
七、强化工作信息报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一)报送春运工作动态信息。春运开始后,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顺康客运公司等运输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信息收集、投诉处理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县(区)和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春运动态信息报送制度,每10天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春运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民航昌都站、顺康客运公司等单位务于每天16:30前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
(二)做好春运工作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2020年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含电子版),于2020年2月23日前上报送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昌都市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日
附件
昌都市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宏 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泽旺德西 市经信局局长
曲 培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青 扎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洛松曲西 市总工会法保部一级主任科员
柳 发 明 共青团昌都市委员会书记
杨 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
罗 辉 市教育局副书记
罗 成 市经信局副局长
宋 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 育 东 市卫健委副主任
曾 庆 权 市旅发局副局长
常 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韩 小 强 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四级调研员
尼玛次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尊珠它青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穷 握 兵 市路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 通 民航昌都站站长
次仁旺堆 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春运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信局,由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