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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0年12月09日 06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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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号

    为持续做好进(返)昌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现状,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成都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返)昌人员,在第一进(返)昌地点必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不能提供的,要主动接受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在全市自由活动(相关人员没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有成都市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返)昌人员,进(返)昌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1次,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严格实施7天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14天隔离期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1次,前后2次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在全市自由活动。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有成都市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进(返)昌人员,到昌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1次,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严格实施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1次,前后2次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并再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11月23日以来,有成都市旅居史且仍在市内的进(返)昌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宾馆)报告,主动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并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轨迹。不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主动接受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核酸检测,并在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在全市自由活动。
    五、广大市民朋友在无必要情况下,近期请尽量不要前往成都市。同时,请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正常工作,健康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六、对瞒报、谎报,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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