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类乌齐要闻

刚刚!昌都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2021年10月20日 10时50分

【字体:

打印本文

分享: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2号 

尊敬的各位来(返)昌人员、全体市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通行。未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就近采样,在指定场所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即日起,凡有国家公布发生疫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来(返)昌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即日起,发生疫情所在地级市(地、州、盟)旅居史来(返)昌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还需配合我市防疫政策,在第一来(返)昌地的指定隔离酒店隔离观察72小时,期间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4.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5.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无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第一入藏地证明)。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7.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所有来(返)昌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9.请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离昌,特殊情况确需出昌的需经单位、社区同意后离昌,并持近期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出行,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时请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


1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11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